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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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停考全国外语翻译证书考试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3-11

校内有关单位及考生:

现将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停考全国外语翻译证书考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43号)转发,请遵照执行。

2015年11月以前在吉林大学注册与考试中心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2016年12月31日前领取成绩单,逾期不再承担保管义务。为避免成绩单流失,对于无人认领的成绩单,将于12月31日后集中销毁。望考生周知并互相转告。

特此通知。

注册与考试中心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关于停考全国外语翻译证书考试的通知

教试中心函【2016】43号

各全国外语翻译证书考试直属考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文件精神,我中心决定自2016年4月1日起,正式停考全国外语翻译证书考试。

各直属考点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向社会公布,妥善处理遗留问题,确保停考工作安全平稳进行。我中心与各直属考点签署的与该项目有关的各类合作协议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全部终止。成绩合格证明的网上办理工作,将延续至2016年12月31日。

教育部考试中心

2016年3月8日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编:130012

电话: 0431-85166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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