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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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托福(TOEFL)考试的重要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6-01-10

根据美国教育考试服务处(ETS)及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要求,从2006年1月14日TOEFL考试开始对考生参加考试的证件有新的要求。考生除准考证之外另需携带两类证件参加考试,即三证缺一不可,另两类证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第一类证件至少有一种是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

二、第二类证件可以是驾驶证、带钢印的工作证(不接受工作卡),往来港澳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港澳居民回乡证、由正规大专院校颁发的学生证(不含五大:电视大学、夜大学、职业大学、业余大学、函授大学;其他任何培训性质的院校或培训项目颁发的任何形式的证书均不接受)。

三、缺少第二类证件,可按照下列情况准备身份证明信。

1、学生从所在学校和档案存放人事部开具证明信。

2、个人人事档案在本公司存档的职工从人事部开具证明信,并骑缝盖2个章:所在单位的公章和人事章(有“xxxx人事章”的字样)。

3、个人人事档案不在本公司存档的职工,除了开具本公司证明信(照片上骑缝盖公司章),务必在档案所在地加盖人事部骑缝章。(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办事处存档处)

4、不属于以上情形的考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信,应该是有照片、并在照片上骑缝加盖户籍章的格式打印户籍证明。

出具上述除第4种证明之外的任一种证明需有考生本人照片、本人签字、本人身份证号码、个人体貌特征描述和经办单位人事部门有效直线电话,经办人签字,并且在照片上骑缝盖2个章:介绍单位的公章和人事章(有“xxxx人事章“的字样)。证明信要求是专用介绍信纸或者打印的公司LOGO纸。

关于有关情况可咨询考试中心电话0431-8499358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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